| 索引号: |
002564475/2021-00222 |
成文日期: |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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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国统办函〔2021〕5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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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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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31 10:22: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已经2021年12月14日国家统计局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职责分工组织本地区县级统计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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