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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2564475/2021-00222   成文日期: 2021-12-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国统办函〔2021〕574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31 10:22: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已经2021年12月14日国家统计局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职责分工组织本地区县级统计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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