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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零指标回落较快 提振消费仍需加力

日期: 2024-06-19

1-4月,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37.1亿元,同比增长6.7%1-3月回落2.0个百分点,排名由上月的第5位下降到第7位。4月当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0.8亿元,同比下降0.6%,比3月回落12.5个百分点。总体来看,当前我市社零面临增速回落、排名下降的现状,提振消费仍需加力。

一、需要关注的四个问题

(一)汽车行业增速下降我市汽车零售额(占比26%)由于3月各类车展及汽车消费券的刺激,销售情况较好,部分需求提前释放,导致4月销售水平下降。4月,汽车零售额同比下降11.8%,增速较上月降低39.5个百分点,下拉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3.1个百分点。

(二)龙头企业负增影响。4月,我市零售额最大的龙头企业唯品会由于促销活动较少,消费者预期下降,导致零售额同比下降42.4%,增速较上月降低81.5个百分点,下拉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7.1个百分点。

(三)重点区县增速放缓。市南太湖新区和南浔区零售额合计占全市比重为27.0%4月,两个区限上零售额合计下降26.9%,增速较上月降低52.3个百分点,下拉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9.5个百分点。

(四)餐饮消费动力不足。4月,全市425限上住餐企业餐饮消费负增的企业达到252家,占比六成全部425家住餐企业的餐饮收入同比下降13.3%,增速较上月降低12个百分点,下拉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0.6个百分点。

二、相关建议

(一)多管齐下,激发消费潜力。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优化金融支持,鼓励消费模式、消费业态、消费场景创新,提升居民消费预期,释放消费潜力。

(二)精准施策,分类按需帮扶。加强与商贸头部企业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根据企业需求,一企一策,落细落实;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帮扶,在各项政策制定和补贴优惠上有一定的倾斜。

(三)夯实基础,促进健康运行。从稳就业、保岗位、促增收入手,夯实消费增长基础;加大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财政支持和政策保障,发放普惠性消费券,并向餐饮、文旅、商超等倾斜,提高大众消费能力和水平,促进消费市场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