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州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市委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着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推进“六个新湖州”建设提供统计法治保障。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着力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以上率下带动。2023年以来,推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上集体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政令4次。召开全市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会议、全市统计违法警示教育会议暨迎接省级统计督察动员部署会、全市省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等,高标准开展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二是以我为主推动。市统计局通过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干部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最新批示精神和省级统计督察意见。2023年以来,市统计局组织集中学习24次,专题研究统计法治问题5次。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5次赴市县两级党校开展依法统计讲座。三是以身作则联动。推动区县党委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通过区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党组(委)会、乡镇书记例会、“周一夜读”等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实现市、区县、乡镇三级学习全覆盖。今年以来,市、区县、乡镇三级累计组织学习160余次。
(二)着力压实统计法治工作责任,依法治统呈现“新气象”。一是压实自身责任。根据省统计局相关要求和我市实际,制定《2023年湖州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细化6个方面29项具体内容,以防治统计造假为主线,统筹专业核查、执法检查、统计普法等,全面指导年度统计法治工作。二是压实部门责任。结合迎接省统计督察准备、省委主题教育办政绩观整治部署等时机,召开部门统计座谈会,开展责任制自查及数据质量自查,强化部门和相关单位“管行业必管统计,抓数据必抓质量”工作理念。三是压实区县责任。建立各区(县)党委政府年初上报上一年度统计防惩报告制度,将防惩报告情况纳入法治湖州建设考核。截至2024年2月,三县四区均已向市委市政府上报2023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报告,并获市领导批示。
(三)着力规范执法办案,依法统计迈开“新步伐”。一是依法开展核查检查。2023年,全市开展专业核查单位2597家,其中利用一体化统计监督平台开展掌上核查1733家;执法检查467家,其中双随机抽查437次,各项指标均达标。二是依法办理统计违法案件。2023年全市立案26件,办结25件,罚款24.72万元,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问题线索4件,警告处理2人、诫勉谈话6人、批评教育4人、书面检查1人。2023年市统计局选送的1份执法案卷被省统计局评为2023年统计行政处罚优秀案卷。三是依法公开公示。全年行政处罚案件均通过大综合一体化数字监管平台办理,并依法在规定网页公示,办理案件均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着力创新方式方法,统计监督开启“新篇章”。一是率先开展市级统计督察。经市委市政府授权和批准,2023年4月市统计局对德清县、市住建局开展统计督察,市督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相关做法被市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2023年度湖州市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被湖州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评为2023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最佳实践”案例。二是探索部门统计监督。联合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印发《关于建立文旅统计协同工作机制的通知》,探索建立协同机制,确立共同磋商机制、业务培训、选树文旅统计典型、开展市场调研、统计监测、数据核查、解决攻坚难题等协同内容。三是探索各类监督协同。市督期间,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州调查队、市纪委派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选派5名骨干参加督察工作,深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落地见效。四是探索一体化统计监督。充分依托数字化手段,开展工业预警规则试点,对479家工业企业进行一级预警,专业核查预警企业118家,执法检查预警企业,发现存在数据差错企业94家,问题检出率为72.87%,核查检查针对性、合理性、科学性明显提高。
(五)着力强化宣传发动,统计普法注入“新元素”。一是举办系列活动。以“纪念《统计法》颁布40周年”为主题布局2023年度我市统计普法工作,举办全市依法统计科学统计业务能力专题培训班、市(区、县)统计局负责人撰写并发表署名文章、开展统计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统计法知识万人竞答等系列宣传活动。二是征文创先争优。在国家统计局“统计法在我心中”主题征文活动中安吉县、长兴县各有1篇征文分获二、三等奖,我市奖项数质量全国地市领先、全省第一。三是融入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发掘地方特色传统文化,征集剪纸、书法、篆刻等法治宣传作品,通过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等途径展播,真正让广大群众走近统计、了解统计。
(六)着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统计生态筑牢“新屏障”。一方面,推进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制定《2023年湖州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联合市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持续推进全市乡镇和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创建工作。2023年,全市实现“三星级”乡镇(街道)占全市乡镇(街道)的94%,“四星级”以上乡镇(街道)占全市乡镇(街道)的55%;“湖州市统计诚信示范企业”占“四上”企业的8%。另一方面,开展统计服务“十大行动”。对标市委陈书记“两个前”工作要求,确立“弱什么强什么、干什么优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服务导向,主动收集市级“四套班子”领导、市级部门、区县、镇街和企业统计对象需求,2023年共收集和处理问题149个,办结148个,问题办结率99.3%,评选典型案例14个。
2023年,市统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普法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三是统计基层基础有待加强。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4年,市统计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计机关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国家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及省级统计督察(简称“国治省督”)重要性认识,持续落实国督省督意见要求,持续巩固国治省督整改成效,以“国治省督巩固提升年”为主题统领全年统计法治工作,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提升统计法治服务地方发展的贡献度和影响力。
一是做深宣传贯彻工程。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对市统计法治工作考核,抓部署、抓宣传、抓检查、抓督促、抓落实。
二是做精监督检查工程。对1区县1市级部门开展第二轮市级统计督察,一体推进督察、检查、核查,妥善处理好监督力度、深度和温度的关系。
三是做优服务提档工程。对标“两个前”深化统计服务“十大行动”,提高服务质量,着力优化统计领域营商环境。
四是做强贯通协同工程。聚焦信用协同、监督协同、专业协同、普法协同等,加强统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贯通协调,构建有力协同、有效协同、有为协同。
五是做实固基强本工程。推进省统计局“两指南一规范”落实落地,强化部门统计、镇街统计、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力争2024年实现三星级以上镇街全覆盖,统计诚信示范企业占比达10%以上,推进电子台账等,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六是做稳队伍建设工程。建立统计法治人才库,选调骨干参加省以上重点执法检查,扩大执法证持证人员队伍等。
七是做足制度保障工程。推动市级层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湖州统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完善和巩固“区县党委政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年度防治统计造假工作”等配套制度,扎紧防治统计造假制度笼子。
湖州市统计局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