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湖州市统计局凝聚系统合力,强化统计执法能力,规范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提升统计监督质效,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湖州市局:坚持“三结合”,做好“统”的文章。一是坚持专项治理与统计督察相结合。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再学习,举办全市执法骨干培训、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等,持续提升执法人员政治素养。二是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抽调执法骨干200余人次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并结合第五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试点、执法检查时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典型违法案例宣传,实践中锻造“懂执法、敢执法、会讲法”的执法人才队伍。三是坚持查办案件与案卷评审相结合。定期跟踪案件办理进度,完善案件评查、文书分析、查审沟通等评查工作机制,印发案件质量评查通报,逐步提升办案水平。
南浔区局:“三加强”提升统计执法工作水平。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计划有序开展人才培养,推进执法人员专业全覆盖,构建执法人员与专业骨干人员双向发力、相互配合、懂专业也懂执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执法能力质效。按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分专业、分月份依法依规推进执法检查,定期总结不足并及时完善,有力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三是加强执法水平提升。通过执法培训、法律宣传、实践积累、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方式,全方面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德清县局:多措并举为统计法治工作赋能加码。一是强化学习,筑牢防治统计造假“高墙”。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带头防惩统计造假。二是强化培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以科室业务培训为载体,将统计法治宣传作为专业培训第一课常讲常新,有效提升依法统计意识。三是细化流程,规范执法检查。严格执行统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规范“双随机”执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统计违法线索依法依规及时查处。
长兴县局:“三化”助推统计法治工作升级。一是法治宣传内化于心。常态化推进统计法进党校,与组织部、党校联合推动统计专业型干部分层分类培养省级试点,不断将依法统计意识传输至关键少数和普遍多数。二是监督检查外化于行。结合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专业数据质量核查等,全面运用一体化统计监督平台开展数据质量掌上核查、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三是基础建设固化于制。出台《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十二条意见》,明确三级统计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及统计职责,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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