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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统计局关于2023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 2023-07-31

区县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31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办20236号)浙江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实际,现将2023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23年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为1029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初、中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湖州市,高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杭州市,具体地址见准考证。

    、考试大纲和教材

 2023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主页“政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fw/tjzyjszgks/ksxx)。考试用书包括《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相关知识》,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编写组根据2021年的考试大纲全面修订2023版考试用书,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八)报考中、高级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20231231日。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2023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除个别曾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包括虚假承诺)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或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

(一)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通过考试后台管理系统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考后报考资格核查。如网上资料不够清晰或不够完整的考生,须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核查。

(二)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指“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撤回承诺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须全部到现场进行考后报考资格核查,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三)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或撤回承诺,系统将无法再次提供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机会,在此提醒报考人员务必不要随意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撤回承诺,在填报信息时应认真细致,以免误操作。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期间、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考后公示或后续职称评定等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无效等处理。

五、网上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上应尽早完成个人信息注册或信息更新,并于83日至816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考试,具体报考流程参见附件1。已报名考生可于1023日至28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六、成绩公布与考后报考资格复核

(一)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20241月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省统计考办联合省人事考试院将对已合格考生进行不少于10天的网上公示。

(三)对需进行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的人员,将另行通知现场核查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交资料,考生逾期不到现场核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四)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报名点对应的区县统计局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区县统计局汇总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后,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5天内报送湖州市统计局。

七、考务费缴纳

考务费收取标准按浙价费〔2000131号文件规定执行,初、中级35/科(70/人)。完成网上报名考生,通过支付宝扫下面二维码办理缴款(注意区分初级和中级,缴款时请务必要填写清楚缴款人基本信息和手机号码,以便核实联系),交费后34天再次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看交费及报名状态。

                       

                   

                                                                                     初级                                                            中级

 八、其他事项

(一)各区县统计要积极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经办人员要认真熟悉今年的考试政策、报名条件、具体流程和情况处理,及时、耐心解答考生咨询,为报考人员提供便利,同时注意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提醒。

(二)湖州市统计局官网主统计专业技术考试专栏(http://tjj.huzhou.gov.cn/col/col1229208268/index.html)将及时发布考试有关通知,供考生浏览查阅。

)考试工作联系方式:各区县统计局联系方式见附件4湖州市统计局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3391726

附件:1.2023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2.关于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说明

3.从事统计工作年限证明

4.各区县统计局联系方式

 

                                                                                             湖州市统计

                                                                                           2023730

 

附件1

2023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查通过后(一般24小时),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再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

2.在确认所填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在阅读系统上的《承诺制告知书》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后(不允许代为承诺),再点击确认,下载打印报名表

3.报名初、中级考试的考生在进行到现场交费界面时,按要求扫二维码交纳考试费用,并于交费后34天再次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看交费及报名状态。

4.打印的报名表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但一旦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选择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

 1.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查通过后(一般24小时),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再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

2.在确认所填报、选择的信息和上传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随后点击确认,且必须下载打印报名表

3.报名初、中级考试的考生在进行到现场交费界面时,按要求扫二维码交纳考试费用,并于交费后34天再次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看交费及报名状态。

4.“报名表须交单位审核盖章,待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报考中、高级统计考试的人员还须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交单位审核盖章备查,请考生妥善保存。

三、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1.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按报名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若无法在线自动核验的,也须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中留服认证或资格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处理。

3.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需经24小时后才能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时间。

4.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5.请注意下载报名表,确认报名成功后进行扫码交费,当网上交费状态为已交费即为报考成功,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6.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报名点)、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按规定不能在浙江报考等原因,影响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证书制发与使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考生原则上只能在本人居住地或工作地报考(即:网上所选报名点必须是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

7.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及报名流程可参考相关指引视频(http://zg.cpta.com.cn/examfront/bmlc.jsp);常见问题可参看相关网页(http://zg.cpta.com.cn/examfront/qa.jsp)。省人事考试院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

 

 

 

 

附件2

 

关于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说明

 

为确保各级统考办在报名资格审核中保持统一口径,对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对取得统计、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1.对取得统计、经济、会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仅须设置要求上传或现场提供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所学专业没有限制),且符合学历、专业工作年限条件的,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2.对取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设置要求上传或现场提供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或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助理研究员评(聘)文件。

若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注明的研究专业为教育部公布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一级学科下属二级学科(专业),且报考人员符合学历、专业工作年限条件的,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若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没有注明研究专业,但报考人员符合学历、专业工作年限条件的,须对所学专业按以下要求进行审核: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所学专科专业须满足《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电子与信息、财经商贸大类所含专业。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以及具备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属于教育部公布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一级学科下属二级学科(专业)范围或应用统计专业硕士。

3)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公布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一级学科下属二级学科(专业)范围请查找《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链接地址为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200512/t20051223_88437.html)和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名单(链接地址为http://zwfw.moe.gov.cn/dynamicDetail?id=71c8c07552de4162ba9d8151fb374608&title=1)。

二、对中级、高级报名条件中有关工作年限的解释

中级报名条件之一为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从事统计工作满10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两项为并列关系,没有时间先后关系。与此相同,中级其他报名条件中,相关学历与专业工作年限均为并列关系,没有先后关系。

高级报名条件中,从事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在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是指从事统计相关工作,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被聘为统计师,但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必须是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截至20231231日的工作年限。

三、对跨系列(专业)的报考要求

仅报考高级统计师时,可以跨系列(专业)报考。对于取得统计、经济、会计、审计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的专业工作,可以包括统计、经济、会计、审计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内容。


 

 

附件3

从事统计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已累计从事统计工作共      年。

起  止  年  月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该同志在我单位工作期间,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附件4

各区县统计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

咨询电话

吴兴区统计局

吴兴大道1号吴兴区行政中心1号楼5

赵老师

0572-2289512

南浔区统计局

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区政府151510

顾老师

0572-2668287

德清县统计局

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B611

老师

0572-8062723

长兴县统计局

长兴县龙山街道广场路1号行政中心C座12

陈老师

0572-6022727

安吉县统计局

安吉县人民政府6

老师

0572-5123668

南太湖新区经发局

湖州红丰路1366号南太湖新区管委会

老师

0572-2106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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