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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聚力“优机制、强监督、提质效”全面提升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

日期: 2023-07-20

今年以来,湖州市统计局深入研究学习《统计设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通过优化机制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服务质效,持续推进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向优向好发展。

一、强统筹、聚合力,持续创新三大机制一是优化设管队伍建设机制。以“业务论英雄”,坚持“老带新”原则、先培训再上岗等原则,打造一支责任过硬、素质过硬、业务过硬的市、县两级设管队伍。二是创新工作联系机制。制定《全市统计系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建立双向联动机制,突出常态化联系特点。同时建立部门工作联系员机制,主动服务对接,强化业务交流互动。三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按照《推进共富型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各专业业务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考核细则,完善加分激励,扣分倒闭的奖惩机制,加强工作积极性、创造性。

二、严把关、强监督,规范管理统计调查项目。一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根据《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调查项目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召开全市统计调查项目清查工作布置会,在全市层面开展了一次全面清查清理工作,严把清查复核、汇总清查结果、即时自纠整改。二是严把项目审批关。发挥政府统计调查指标白名单作用,从严管控新增项目及指标,从设管和专业两条线对报批项目的科学性、规范性、准确性把关,上半年完成2个市级项目审批。全面推广“最多跑一次平台”统计调查项目申请审批功能,实现线上审批全覆盖。三是常态化监督调查项目实施。定期公布市级统计调查项目目录及主要内容,定时核验到期时间并做到及时清理,同时对县(市、区)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开展定期检查监督,实现市、县(市、区)两级统计调查项目全流程闭环监督及管理。

三、优服务、强对接,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质效。一是增强自主学习能力。利用处室例会、县(市、区)例会,持续开展《浙江省市县统计局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统计调查指标白名单实施办法》等文件学习,做到常学常新,确保业务过硬、专业过硬。二是加强培训指导服务。针对部门统计工作联络员及县(市、区)工作人员开设线下培训班,对统计调查项目相关的指导文件及线上调查项目审批流程、白名单使用方法等业务操作开展系统培训指导。三是强化对接服务。加强与重点部门沟通对接,主动靠前服务,加强部门“谁主管、谁负责”意识,增强部门统计工作职责与统计工作重视程度,确保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