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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 《2023年湖州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 2023-06-06


区()统计局、南太湖新区经发局、长合区经发局,局各处室(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省统计局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提升统计法治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3年湖州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统计局

                                202365 

2023年湖州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23年湖州市统计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防治统计造假为主线,统筹专业核查、执法检查、统计普法,探索市级统计督察,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努力以高质量统计监督促进地方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推进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

1.将国家局、省局召开的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向市委市政府作专题汇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关于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会议精神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统计机构的传达学习。

2.根据国家局、省局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行动举措、工作要求等,及时研究制订本地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等相关配套制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推动市县(区)政府召开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动员部署本地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

4.督导和检查本地区贯彻落实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确定的6项行动举措落实情况。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局对各区(县)自查自纠和重点执法检查进行跟踪督促指导。

5.从严查处专项治理行动期间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统计督察效能

1.扎实做好迎接省级统计督察准备工作对标省督标准,全面梳理问题清单,推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抓好对标对表,查找短板不足,及时完善提高。

2.高标准开展首轮市级统计督察。落实《湖州市统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年内1个区(县)、1个市级部门开展统计督察。推动湖州市首轮统计督察纳入市委市政府《2023年全市性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全面参照省督规范和要求开展市督,力争以高质量市督促进高质量统计。

3.积极做好省督文旅后半篇文章。完成省统计局交办省督文旅厅涉及湖州17个案卷的立案查处工作。加强与文旅部门协作沟通,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推动文旅系统部门统计质量提升,着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4.巩固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固化统计督察反馈的问题整改成效。结合专项治理行动,对国家统计督察、省级统计督察和市级统计督察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

5.加强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贯彻落实《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意见》,建立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指导和督促各地不断完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研究会商、支持配合、重案督改和成果共享等机制。

三、优化统计执法,持续保持统计执法高压态势

1.加强统计执法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严格遵守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研究开展案卷审理和评查工作

2.统筹执法检查与专业核查。统筹专业核查计划,年内专业核查数不少于四上在库单位总量15%,核查数据统一录入一体化统计监督平台,推动各专业全面运用掌上核查

3.严格规范执法。严肃查处举报案件、上级转办案件,重点查处政府部门干预统计数据报送、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4.开展执法检查。全年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单位数不少于联网直报单位数的3%持证人员人均检查单位数量不低于6家,执法检查实现主要专业全覆盖

5.开展重点执法检查。结合市级统计督察、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五经普”等,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指标的执法检查和入库退库专项检查。

6.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与同级部门沟通协调,重点开展与市场监管、消防部门、经信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

7.严肃统计违纪违法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统计法》和《办法》规定,依规依纪依法提出人员处分处理建议,及时移送纪委监委,协调对相关负责人开展追责问责

8.做好统计领域信用管理。严格管理本地区统计领域信用档案,及时做好企业统计信用修复服务工作。

、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1.制定实施统计法治普法年度计划。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义,按照省统计局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全面深化法治湖州建设的部署要求,制定实施普法年度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

2.以《统计法》颁布40周年、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大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法助共富法护平安”“宪法与浙江等全省普法活动,在全范围内组织统计法治宣传。

3.抓好“五经普”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本地宣传优势和特色,创新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法律法规、相关业务知识等,为普查单位清查和现场登记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4.举办乡镇(街道、开发区、高新区)有关领导干部法研讨班,突出对关键少数统计法治宣传。

5.续在统计局系统专业业务培训工作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6.巩固统计法进市委党校的宣传成果,将统计法治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形成常态化机制。

扎实做好试点工作,充分发挥数改应用在统计监督中的作用

1.完成省局交办工业预警规则修订。组建工作专班,以实用好用管用,组织工业预警规则修订,力争一级预警单位问题检出率达50%以上。

2.积极推广使用。积极推广一体化统计监督应用在执法检查、专业核查、统计督察等工作中的使用。

3.推进基层统计网格智治业务融合。贯彻落实《湖州市深化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和《2023年湖州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开展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工作统计e应用使用与规范化创建工作有机结合按照示范引领、重点突出和多元融合1+2+N”模式推进统计之家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持续巩固基础建设

1.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动员市县两级45岁以下公务员(含参公编制)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努力实现应考尽考积极推荐和支持本地区优秀业务骨干参加上级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任务培养和锻炼督察和执法综合型业务骨干。

2.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市局每年结合统计督察至少组织1次法治业务培训。注重在办案实践中锻炼和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加强办案实践锻炼。

   

附件:2023年全市统计执法检查计划

 

 


 

附件

2023年全市统计执法检查计划

地区

计划任务数(个)

合计

(不少于)

其中:工业

(不少于)

其中:投资

(不少于)

其中:双随机执法检查数

湖州市局

120

36

36

100

吴兴区

50

15

15

45

南浔区

55

17

17

50

德清县

55

17

17

50

长兴县

55

17

17

50

安吉县

50

15

15

45

合计

385

117

117

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