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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第2统计督察组进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统计督察

日期: 2023-04-19

在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之际,根据《湖州市统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授权和批准,2023年4月18日,湖州市第2统计督察组进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统计督察工作。督察组组长、湖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费新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忻忠华参加对接沟通并讲话。

费新章局长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等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就统计督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还特别强调指出: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目的是要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计造假防治工作,积极响应国家和省的部署,全面启动首轮市级统计督察统计督察既是监督更是服务,督察不仅揭示问题,更是通过发现问题督促问题整改,助力市建设系统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此次统计督察将紧紧围绕《湖州市统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确定的督察内容,聚焦贯彻落实委、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国家统计规则政令执行等情况开展督察,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提供统计服务和保障。

忻忠华局长代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督察组的进驻和市级相关部门的现场指导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他指出,此次统计督察工作是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全力支持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并以此次统计督察为契机,将建设系统的统计工作优化提升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把统计工作纳入到建设系统“强队伍强业绩”实干争先行动中,切实将统计督察成果转化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动能,为深入推进“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精彩湖州篇章提供更多住建支撑、贡献更大住建力量。

据悉,第2统计督察组将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为期7天左右的统计督察,根据督察工作需要,督察期间还将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延伸督察。进驻期间专门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来访举报接待室,其中:举报电话:0572-3391257;统计违纪违法举报专用电子邮箱:tjjfzc@huzhou.gov.cn 来访举报接待室地址: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666号行政中心2号楼306室。受理举报期限:2023418424日,受理时间:8:30—11:3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