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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三个全面”统筹谋划农业农村统计工作

日期: 2023-01-16 信息来源:湖州市统计局

湖州市统计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统计局关于农村统计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农业农村统计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全面抓牢农业统计基层基础。全面落实省两办去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和省统计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统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扎实推进农业统计规范化建设。一是强化台账建设,按照农业农村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流程的要求,借鉴学习嘉兴电子台账工作经验,规范建立和完善村级电子台账,做到“数出有据、有据可查、数可溯源”。2023年将增设村级电子台账。二是是强化业务培训,湖州市局将加大分级分层精准培训力度,加强对县(市、区)的培训,全年培训到县(市、区)统计人员3批次以上;县(市、区)加强乡镇(街道)、村级的业务培训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对新任的统计人员培训全覆盖,实行到县(市、区)进行跟班学习。三是是强化基层统计人员力量,通过贯彻省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来强化农业统计力量、借力全市的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来推动力量强化、借力《全市乡村振兴评价考核》,以考核促力量强化。

二、全面抓实农业统计数据质量。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意识,不断提升统计业务能力,积极依托统计大脑加强源头数据质量管控,开展村级联网直报,以数字化手段提升农业统计源头数据质量。一是把好数据审核关。抓源头数据审核、异常数据查询、数据逻辑关系审核。开展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审核查询,以数字化手段提升农业统计源头数据质量。二是强化数据评估。湖州市局对县(市、区)汇总数据加强数据质量评估,联动部门共同评估生产数据质量。县(市、区)按照农业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流程中关于数据评估的要求,根据农作物的生长规律、种植特点、历史数据、气象数据、农业政策等认真进行数据评估。三是加强数据核查检查。自主开展常态化、规范化的数据质量核查工作,严把农业统计和低收入农户监测数据质量关。湖州市局全年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检查2次以上,每个县(市、区)不少于2个乡镇(街道)。

三、全面抓好农业统计改革创新。开展综合试点,紧跟省统计局农业统计现代化改革创新工作步伐,稳步推进农业统计现代化改革试点工作,在长兴县虹星桥镇开展农业统计现代化综合试点工作。实行村级联网直报,2023年在全市开展农业农村统计村级联网直报,夯实农业农村统计基层基础。推进规模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网直报试点,结合湖州的实际,计划对规模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初步建立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查对象名录库,建立名录库动态维护机制。推进乡村振兴统计监测评价,做实乡村振兴统计指标,为监测评价提供统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