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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01-22

机关各处室(单位)、各区县统计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系统政务信息水平,真实、及时、准确、生动反映我市统计工作全貌,切实发挥统计政务信息参谋服务作用,结合省统计局《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等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工作

政务信息是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了解情况的主要渠道,科学决策的参谋助手,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依据,也是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完善工作制度,化激励机制,不断激发统计人员撰写政务信息工作的积极性,为党委政府领导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政务信息服务。市统计局机关各处室(单位)确定1名同志任信息联络员。各区县统计局要有1位局领导分管政务信息工作,确定1名同志任信息联络员。1月25日前报市局备案。

二、围绕中心,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及时跟踪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扣领导决策需求,围绕经济社会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重点围绕: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重大活动和重大行动的推进情况、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组织开展、重要成果和重点指标的解读宣传、重大突破和重要创新的生动实践以及重大典型和重大荣誉的培塑挖掘,将实实在在的有创新、有实效、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通过信息有效宣传。

三、建立机制,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机关各处室(单位)、各区县局要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采编、审核、报送制度,并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管理体系,完善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培训、量化通报和激励机制。着力提升政务信息时效性,把撰写上报政务信息作为工作完成的最后一环加以部署和强调。按照附件明确的年度任务区分表,责任到人,确保信息报送任务完成好。市局每月25日左右,对本月信息上报情况进行通报。

四、评比先进,强化信息结果应用

为提升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水平,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市统计局将对机关各处室(单位)、区县局信息完成及得分情况进行评比,评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若干优秀信息员,市统计局将进行通报表扬。

 

附件:1.2021年度市局各处室政务信息目标任务表

      2.2021年度区县统计局政务信息目标任务表

 

 

                                       湖州市统计局

2021年1月20日


附件1

2021年度市局各处室政务信息目标任务表

序号

单  位

省级以上内网

采用数

国家局内网

采用数

计分

1

办公室

30

1

70

2

统计执法监督局

12

1

34

3

综合核算处

20

1

50

4

工业处

20

1

50

5

社会与服务业处

20

1

50

6

农业调查处

8

1

26

7

投资处

16

1

42

8

机关党委

4

1

18

9

专项调查处

4

1

18

10

数据技术中心

16

1

42

小计

150

10

400

说明

1.按照《浙江省统计局政务信息量化计分办法》,省局内网采用每条计2分,国家局采用每条加10分。

2.数量目标服从计分目标,在计分达标的前提下,任务数可以调整。

3.任务周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附件2

2021年度区县统计局政务信息目标任务表

序号

单  位

省级以上内网

采用数

国家局内网采用数

计分

1

吴兴区

36

1

82

2

南浔区

36

1

82

3

德清县

36

1

82

4

长兴县

36

1

82

5

安吉县

36

1

82

6

南太湖新区

20

1

50

小计

200

6

460

说明

1.按照《浙江省统计局政务信息量化计分办法》,省局内网采用每条计2分,国家局采用每条加10分。

2.数量目标服从计分目标,在计分达标的前提下,任务数可以调整。

3.任务周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