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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统计局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0-12-03

各区县统计局:

        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和统计“八五”普法规划顺利开局,浙江省统计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办公室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有关文件的通知》(浙统办函〔202020号),各区县统计局要按照省统计局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统”宣传活动主题积极组织开展活动,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激发湖州统计人以“重要窗口”示范样本的姿态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让社会各界走近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区县统计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领导小组,统筹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

2. 各区县统计局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至少撰写一篇意见建议文章(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标题包含“统计普法建议”字样,并在文中注明报送单位名称或者作者姓名、单位信息),于20201215日前上报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局。

3.在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区县要对本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2021110日前将总结材料(电子版)报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

 

市统计局联系人:汤毓峰     联系电话:2398683

电子邮箱:385133072@qq.com 

 

附件:浙江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办公

      室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有关文件的通知》

 

 

                             湖州市统计局

                      20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