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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三加强”提升名录库建设质量

日期: 2020-10-14

今年以来,湖州市统计局在补齐基本名录建设短板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基本单位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工作,通过加强管控、加强培训、加强核查等进一步提升名录库建设质量。

一是加强管控,强化基本单位入库管理。根据省局检查中发现非一套表单位入库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并考虑基层统计实际情况,湖州市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入库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要求2020年新注册成立单位入库前需要全部核实,并建立入库单位核实台账。所有新注册单位进入统计单位名录库前必须是正常经营单位,严禁单位未经调查核实入库。为确保入库及时性,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的单位应当核实入库。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基层业务人员水平。今年以来,为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开展两次业务培训。先后在5月和9举办了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审批业务培训和名录系统操作业务培训,培训对象从县区业务人员扩大到乡镇一级统计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审批、名录库系统日常维护和名录系统程序操作等进行全方位培训,大大提高了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和系统应用操作能力

三是加强核查,制定数据质量核查方案。借鉴浙江省《基本单位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方案》内容和办法,结合湖州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州市基本单位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方案》,方案明确核查标准与省局一致,核查时间和内容根据湖州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县(市、区)自查自纠分两个阶段,9月前完成一套表单位的自查自纠,11月前完成非一套表单位自查自纠。湖州市局计划于10-11月对一套表单位进行核查,12月对非一套表单位进行核查。